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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数字化成果的标准和工作理念

来源:www.jwedo.cn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标准与工作思路

数字文物是对文物的全息记录与转化,一种抢救性记录保存文物的信息,实施文物的数字化信息保护,为永续保护研究奠定基础,另一种则可实现文物资源从物质资源到数字资源的转化,使之成为在数字时代永续发掘与利用,可持续增值的文化资源基础。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是实现文化资源长期保存,发挥更大作用的一项基础工程。

在近10年的工作实践中,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数字化团队确立并坚持的文物数字化理念是:考古学立场、考古学现场、考古学标准。

「考古的立场」,强调数字化技术是为了记录文物遗物,这一技术应跟著文物遗物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考古记录,「考古现场」,强调在数字化田野作业过程中,考古工作者必须与他们共同工作,向数字化工程师分析不同方位、不同类型文物的内容,提出数字化技术工作的明确需求;「考古的标准」,强调数字化执行过程,计算处理过程必须符合考古学「科学与客观」的要求,确保程序科学,杜绝人为干预及违反科学路线的错误结果,其成果应达到「文物毁废后,根据考古记录重建」的标准。

总之,文物数字化的基本目标是系统、科学地记录文物信息,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使其能够得到保存和持久的再现。因此,文物数字化,即文物本体信息的保存与保护,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从抢救保护的角度来看,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山西忻州九原岗壁画现已在浙江大学实现数字化再现,云冈石窟第三窟西后室的异地重建(青岛),云冈石窟12窟的积木式可移动再现,就是坚持文物数字化理念标准,在坚实的数字化档案基础上实现文物“活化”的具体成果。